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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评审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6 浏览次数: 13297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各建筑业企业:

为充分发挥模范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原《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评审办法》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给你们。从2017年8月1日起,我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评选活动按新办法执行。

 

附件1: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评审办法

附件2: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申报资料

附件3: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申报表

附件4: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推荐表

 

  襄阳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

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评审办法》及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以下简称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是我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奖项,由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协会)组织每年5月和11月各评选一次。

第三条 成立襄阳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

第四条 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选活动,遵循企业自愿、地方推荐,评审认可的原则,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已通过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核查并作为评选对象中推荐参加湖北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评选。

 

第二章 申报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 在本市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在建工程,且达到以下规模可申报:

1、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含)的住宅单体工程,  20000㎡以上(含)的群体工程,4000 ㎡(县市3000㎡)以上(含)的公用建筑和工业厂房;

2、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物,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六条 建筑面积5000㎡以上或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工程,除总承包施工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建单位参与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

1、与总承包施工企业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20%以上。

第七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1、因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员未取得《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的。
   第八条 申报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有创建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目标、计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
    3、工程施工期间,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及时,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十大样板工地评选”、“安全技能竞赛”等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章 申报资料

第九条 “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申报资料内容:

1、《创建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申报表》(见表一)和《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推荐表》(见表二)各一式二份;

2、创建“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工作的介绍材料一份;

3、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明原件存放地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各一份;

4、能反映工程基础、主体、装修各阶段施工的主要部位(施工现场全貌、基础、主体结构、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用电、脚手架、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情况的原始照片若干张,并加文字说

第十条 申报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推荐表中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栏目,必须签署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评价意见;

2、必须涵盖工程项目的概况,如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层数、工程性质及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3、提供的文件和图片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4、统一使用WORD打印成A4规格,胶装成册。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评定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分为企业申请、地方推荐、专家现场核查和评委会评审四个阶段。

第十二条 申请创建

1、工程开工后15日内,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县市区推荐单位提出创建申请,填报《创建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申报表》(表一)。

2、项目所在地推荐单位对申请创建的施工现场进行首次检查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创建申请。

3、工程所在县市区推荐单位在决定接受创建申请后,15日内报市评审办备案,未备案的项目不得参加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

第十三条 推荐评审

1、创建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工程达到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由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推荐单位申请参加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

2、县、市、区推荐单位对工程进行初审,认为达到当地安全文明施工先进水平,填写《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推荐表》(表二)向市评审办推荐。

3、市评审办对工程申报资料进行检查,齐全后接受推荐。

第十四条 现场核查

施工现场核查由市评审办从市建设工程安全专家库中抽取2名以上专家组成核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

第十五条 评委会评审

1、评委会以评审会形式,确定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获奖名单。

2、评委会每年12月组织召开一次评审会。评审办将当期符合评审条件的工程,提交评委会集中评审。核查组向市评委会报告核查情况。评委会通过审查、讨论、评议,最后投票确定获奖名单。

3、评审结果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没有疑义的项目,由市建筑业协会公告表彰结果。

4、评委会由有关部门和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建筑安全技术的专家7—9名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评审工作实行评委会主任负责制。

 

第五章 评审标准

第十六条 评审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为依据,严格打分,核查得分80分为基本推荐评分,80分以上(含)的工程有资格参加评委会评审。

第十七条 获奖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核实,取消荣誉称号;

1、发生等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2、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3、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第六章 奖 励

第十八条 获“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称号的施工单位和该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由市建筑业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同时向获奖项目的监理单位授予荣誉证书,并在公众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襄阳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颁布之日起实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2

 

 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

申报资料

 

1、《创建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申报表》(见表一)和《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推荐表》(见表二)各一式二份;

2、创建“襄阳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工作的介绍材料一份;

3、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明原件存放地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各一份;

4、能反映工程基础、主体、装修各阶段施工的主要部位(施工现场全貌、基础、主体结构、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用电、脚手架、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情况的原始照片若干张,并加文字说明。(不少于30张)

5、施工单位自查自评记录。

申报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推荐表中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栏目,必须签署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评价意见;

2、必须涵盖工程项目的概况,如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层数、工程性质及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3、提供的文件和图片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4、统一使用WORD打印成A4规格,装订成册。

 

附件3

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工程地址


结构形式


建设单位


层    数


施工单位


建筑物高度


监理单位


开工时间


项目经理


完成工作量


项目总监


竣工时间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总承包单位创建说明:

(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建筑安全监督站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襄阳市安全监督站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襄阳市建筑业协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推荐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


层数(高度)


开工时间


完成工作量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评价意见:

                           总监理工程:(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推荐单位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评审办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关于印发《襄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隆中杯)评审办法》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