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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关于公布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浏览次数: 5140次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经清理2017年10月以来我局由起草、以政府名义印发

的规范性文件共13个,由我局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31个(其中因到期废止5个),不存在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

清理我局45项政府服务事项中存在的证明事项。无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情况。

附件1.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登记表

附件2.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

清理登记表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部门清理意见(废止或修改)

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意见

备注

无








































































附件2

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序号

相关部门

证明事项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行使层级

专班审核意见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备注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省部级

市级

县级

乡级及其他

清理意见(取消)

取消的理由

无